本版区的规定!!!

楼主: 咖啡不加糖 浏览: 711 回复: 14 发布于: 2011-09-08 22:11:39
一、禁止发表纯符号,无意义、无内容、恶意灌水的帖子,违者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删帖处理
二、禁止在本版区内进行大量刷帖,严重违者其所有刷的帖子进行删除、并对其刷帖者进行拉黑三天处理。
三、禁止在本版区内发帖谩骂 或进行人身攻击,严重违反者将删帖并拉黑三天处理!!
四、禁止在回帖时出现脏字或敏感字眼,严禁对楼主用语言辱骂攻击!严重违者将进行拉黑七天处理。
五、禁止在本版区内发表带有黄色段子的帖子,第一次警告!第二次直接拉黑七天处理。
五、禁止对站内工作人员的辱骂、谩骂与攻击,如发现者直接永久拉黑!!
六、严禁上传发表国家禁止的文件、图片、视频等!(如:黄色或暴力的视频、图片,文件…)违者第一次删帖警告,第二次发现直接删帖并拉黑七天!
此帖将随时更新!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都将其按拉黑处理,还请大家自觉遵守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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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(14)

路过啊…路过…不怕楼主百般折磨或是千般迫害…俺只是为了让世人都看清楚楼主那邪恶的本性以及阴险的用心…楼主你不要装了…俺已经看到了…楼主你这是干吗,你居然贿赂俺…什么这不是贿赂,只是辛苦费…辛苦费啊,要得要得嘿嘿…不行,俺是一个那么正直的人,怎么能收呢,而且你居然就给这么一点,你打发叫花子么?…哼,俺一定会让所有人知道你的阴险用心的
明白辽明白疗!
楼主是人才啊
赖蛤蟆存我和妖孽惊惶的鸿没猜错的话是同一人。都…算了,说了伤他“感情”。
娱乐帖都删的话那灌水的意义就没用咯,楼主删帖前要三思啊
四楼不要自作聪明了,就你的智商还是想想如何搞好网站吧
两个新来的,一个无聊的。
同楼下,好无聊,
眼保健操:(→_→)( ↑ _ ↑ )(←_←)( ↓ _ ↓ )(→_←)( ↑ _↓ ) (←_→)( ↓ _ ↑ ) !!!!!
╭∩╮( ̄▽ ̄)╭∩╮
<( ̄︶ ̄)>
呵呵,看看。
遵守规定,人人有责!
米西米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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